本标准代替GB/T 3621-1994《钛及钛合金板材》。
本标准与GB/T 3621-1994相比,主要有以下变动:
—增加了TA8、TA8-l、TA9-1、TA11、TA15、TA17、TA18、T85、TB6 、TB8、TC4ELI等11个新的合金牌号及其产品尺寸允许偏差、力学性能、工艺性能等;
—将冷轧成品厚度规格从原来的0.3mm~4.0mm改为0.3 mm~6.0mm。热轧成品厚度规格修订为>4.75mm~60.0mm;
—纯钛和TC4钛合金成品厚度规格修订为0.3mm~25mm和0.8mm~25mm, 对部分规格板材的长度允许偏差进行了修订;
—增加β合金和近β合金板材的不平度要求;
—供货状态符号采用ST、STA替换原来的C 、CS, 与国际表示方法一致;
—将尺寸偏差中厚度规格划分为连续式;
—板材室温力学性能规定残余伸长应力δr0.2改为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.2;
—对纯钛板材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指标进行了重大调整,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采用了ASTM B265-2006的指标,抗拉强度和断后伸长率指标均高于ASTM B265-2006;
—增加了复合板用TA10板材的力学性能指标(B类);
—钛及钛合金板材成品供货增加了消除应力状态(m);
—增加砂光表面的板材.
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标准由宝钛集团有限公司、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.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张海龙、黄永光、张平辉、李献军、王红武、张江峰。
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G8/T 3621-1983、GB/T 3621-1994.
钛及钛合金板国家标准GB/T 3621—2007的详细规范,立坤钛业结合相关资料,分享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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