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部分代替GB/T 3620.2-1994《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及成分允许偏差》。
本部分与GB/T 3620.2-1994相比,主要有以下变动:
—增加了Nd 、Ru 和Ta 三个合金元素的允许偏差;
—将Pd的允许偏差分为两个级别;
—增加了杂质元素Y的允许偏差;
—把O的成分划分从原标准的0.20%改为0.30%;
—把H含量上限从原标准的0.020%改为0.030%;
—将Mo的含量上限从原标准中的30.0%提高为35.0%。
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。
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部分由宝钛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黄永光、张江峰、乔潞、王永梅、张平辉、王韦琪。
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GB/T 3620-1983;
—GB/T 3620.2-1994。
本部分规定了钛及钛合金压力加工产品(板、带、销、管、棒、线、锻还及型材)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。本部分适用于钛及钛合金压力加工产品化学成分的复验分析。
本部分不适用于生产厂出厂产品的分析。
本部分不适用于因需方对产品进行再加工造成其杂质元素(如氢、氮、氧)含量改变的复验分析。
以下为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/T 3620.2一2007标准规范的详细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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